关于贯彻落实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20-01-10 10:06
本文来源: 物价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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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桂医保规〔2019〕5号),2020年2月1日起91制片厂将按照《广西医疗服务价格》(新修订·第一部分)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、计价单位、除外内容、计价说明等内容进行调整,以及规范附件所列医疗服务项目的具体价格。详见附件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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